學士學位課程
第一年學士學位
資助計劃下的指定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主要通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聯招)分配學額,以確保合資格的學生是按表現為本的制度錄取。有關聯招的申請資格及其他詳情,請瀏覽聯招網站。為培育所需人才以支援有殷切人力資源需求的行業,以及讓不同背景學生都能受惠,包括持有職業專才教育(職專教育)資歷的學生,自2023/24學年起,參與計劃的院校(參與院校)在聯招收生的同時(即毋須等待聯招收生結果),亦可直接錄取非應屆聯招(非聯招)的本地學生,但人數不得超過各指定課程資助學額的20%(註)。本地非聯招申請人應參閱有關院校的網站,以了解其錄取安排,包括申請的開始日期和截止日期。
(註)就應用學位課程先導計劃選定的課程而言,教育局現正聯同參與院校以試行方式為直接錄取非聯招本地學生的安排提供更大彈性。學生請與相關院校查詢有關的詳情。
銜接學位
計劃下的指定銜接學位課程資助學額根據自資銜接學位課程的現行收生方法分配,即由院校直接收生。學生可直接向有關院校申請報讀課程。有關收生及相關事宜的詳情,包括資助的申請資格及學費繳交安排,請直接與相關院校查詢。
副學位課程
資助計劃會根據現時自資副學位課程的收生方法,即經由院校直接收生,來分配資助學額,同學可直接向有關院校申請報讀獲資助的課程。有關申請報讀課程,以及資助資格和繳交學費等安排,請向有關院校查詢。
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的考生亦可透過專上課程電子預先報名平台 (E-APP)在文憑試放榜前預先報讀大部分「大學聯合招生辦法」以外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副學位和學士學位課程。
「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副學位資助計劃適用於 (a)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中五科(包括英國語文科及中國語文科)達到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 (b) 成功修畢應用教育文憑課程*/毅進文憑課程; 或 (c) 持有職業訓練局頒發的基礎課程文憑的本地學生。
參加計劃的院校也可錄取獲其他相關資歷的本地學生,但人數不得超過各指定課程資助學額的50%。
*有關成功修畢應用教育文憑課程後所取得的資歷,請瀏覽應用教育文憑的網站。
修訂日期: 28/1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