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架構
所有提供專上課程的院校,均須受有關條例規管。目前,本港有22所頒授本地學位的院校,其中13所為自資院校。
自資專上教育界別基本上由三個部分組成:
頒授自資學位的自資專上院校,包括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
註冊的認可專上學院、香港都會大學(屬自資營運的法定院校) 以及職業訓練局的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
註冊並開辦經本地評審自資專上課程的院校,及根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493章)
註冊或豁免註冊的非本地課程的辦學機構;以及
透過轄下的自資持續及專業教育部門或成員院校提供自資專上課程的公帑資助專上教育院校。
修訂日期: 01/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