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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资料

地址香港柴湾利众街24号东贸广场30楼

电邮地址self_fin_edu_fund@edb.gov.hk

电话号码3468 2282

自资专上教育基金投资委员会

职权范围

  1. 就制订基金的投资政策向信托人提供意见;

  2. 就监察基金的投资事宜提出建议;以及

  3. 就委任基金经理处理基金的投资事宜提供意见。

在履行职能时,投资委员会可成立小组委员会、进行研究、雇用专业服务,以及在有需要时增补成员。
 

成员名单
 

主席:

教育局局长或其代表
 

成员:

梁慧女士,JP

叶广涛先生

 

 

当然委员:

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或其代表

库务署署长或其代表

修订日期: 07/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