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2023/24 学年起(见附注)
报读本资助计划涵盖的合资格自资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或衔接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2022/23学年(见附注)
香港学生-
- 如报读合资格的自资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须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获
˹ 3322 ˼ 的成绩;或
- 如报读合资格的自资衔接学位课程,须具有副学位资历(即修毕相关的
经本地评审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课程)附注
以下学生不符合本资助计划的申请资格:
- 非本地学生
- 已持有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学生
- 正修读资助学士学位或副学位课程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