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教育机构批地及开办课程贷款评核委员会
由2019年11 月1日起,专上教育机构批地及开办课程贷款评核委员会的职能已被纳入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辖下的支援措施小组委员会内。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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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和评核批地计划的申请,以便分配用地(包括空置政府物业和兴建专用校舍的用地)开办自资专上教育课程,并就分配用地予此类课程的提供者,向教育局局长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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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和评核专上教育机构提交的开办课程贷款计划申请,并就应否接纳、修订或拒绝有关申请,向教育局局长提供意见;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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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教育局可能转交评核委员会处理的各项有关遴选准则及过程,以及批地计划及开办课程贷款计划在政策和执行方面的其他事宜,向教育局局长提供意见。
评核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可按需要成立小组委员会、进行研究、僱用专业服务和委任增选委员。
成员名单
主席: |
林筱鲁先生,SBS,JP |
非官方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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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德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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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庭康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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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旭辉博士 |
李石玉如女士,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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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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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嘉因教授,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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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伟先生 |
官方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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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助理秘书长(延续教育) |
修订日期: 01/1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