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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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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3509 7421

自资专上教育提升及启动补助金计划

为支援自资专上院校建立具特色的专精范畴,以及开办能够更适切回应社会需要的优质课程,自资专上教育提升及启动补助金计划(补助金计划)涉及拨款12.6亿元,提供财政支援,供合资格自资专上院校发展及优化切合市场需要但启动成本高昂的自资副学位或学士学位(包括衔接学位)课程。计划并有助减少各院校从学费收回全部装置费用的需要,从而减轻学生的财政负担。

 

所有开办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自资副学位或学士学位(包括衔接学位)课程的独立非牟利院校,均符合资格申请。有关院校包括—

(一) 香港都会大学;

(二) 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认可专上学院;以及

(三) 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注册的专上院校。

 

补助金计划涵盖发展全新课程以及优化现有课程。计划支援以下性质的项目,以提升特定学术范畴的教与学质素—

(一) 重点发展/优化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

(二) 教职员招聘/专业发展;

(三) 採购/升级达至市场标准的设备/设施以符合学术和专业要求;

(四) 提供全新/优化现行特定学术范畴的校舍设施/基础设施;以及

(五) 其他符合计划目的的相关特定学术范畴开支项目。

 

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委员会)会就补助金计划下接获的建议书的可取之处提供意见,并向教育局局长提供建议。

 

每份建议书的资助款额上限一般为4,200万元。视乎补助金计划拨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委员会就建议书可取之处提出的意见,计划可按个别情况提供超出上限的资助。

修订日期: 21/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