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
为使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能够更有效地履行职责,教育局在委员会架构下成立三个小组委员会,分别专责支援措施、质素保证及监管与协调范畴。小组委员会的职能及成员名单如下:
支援措施小组委员会
职能
审议和评核批地计划、开办课程贷款计划、自资专上教育基金或其他教育局局长认为合适的支援计划下的院校申请
成员名单
主席
梁嘉丽女士,MH
委员
周骆美琪女士
钟惠仪女士
梁慧女士,JP
庞鼎全教授
陶黎宝华教授
王绍恆先生,JP
黄少玲女士
杨孟璋工程师
袁国杰教授工程师
首席助理秘书长(延续教育)
质素保证小组委员会
职能
监督有关自资专上教育质素的事宜,例如修订院校和课程层面的学术评审标准和做法
成员名单
主席
庞鼎全教授
委员
钟志杰教授
卢真瑜女士
吕汝汉教授,MH
Michael SPENCE 博士*
黄国贤教授
许宁生教授*
袁国杰教授工程师
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主席或其代表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
首席助理秘书长(延续教育)
*非本地委员
监管与协调小组委员会
职能
就《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的修订,以及自资专上院校之间的策略性协调提供意见
成员名单
主席
陈兆根博士,SBS
委员
钟志杰教授
梁慧女士,JP
梁嘉丽女士,MH
吕汝汉教授,MH
陶黎宝华教授
黄国贤教授
王绍恆先生,JP
黄少玲女士
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主席或其代表
教育局副秘书长(1)
修订日期: 04/11/2024